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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(通讯员顾建兵 记者王玮丽)近日,江苏高院发布全省法院2022年行政审判十大创新工作,“南通中院助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取得实效”入选。
近年来,南通中院在审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、土地房屋征收等案件的过程中发现,行政行为明显违法、当事人受损权益不能得到及时弥补、当事人合法诉求长期悬而不决的情形时有发生。而部分行政机关宁愿承担败诉后果,也不愿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,不仅有损法律权威和执法公信,也让权益受损的当事人投入了较大的维权成本。
为此,南通中院积极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《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》、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问答,并发布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指引、典型案例,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构建体系化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。
该制度实施以来,南通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案件260件。全市法院实现2022年行政案件收案数与行政机关败诉率双下降、调解撤诉数与服判息诉率双提升的良性循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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