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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邵俊杰报道 8月29日,在衡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,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面对面向“一府两院”和政府部门9位负责人提出一系列犀利的询问。这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,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。
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,每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都会选举任命一大批国家工作人员。其中有很多人身居要职,是衡阳依法治市的中坚力量和“关键少数”。这些人干得怎样,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,人民群众是否满意,关系到衡阳的发展进步与公平正义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深知,对国家工作人员绝不能一任了之,还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,促使他们按照人民的意愿勤勉履职。
今年4月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开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方案》。5月,召开了工作动员会。接下来3个多月,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领7个调研组深入履职报告对象单位调研,采取查阅资料、座谈、实地查看等方式,广泛听取代表、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,帮助履职报告对象找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。
8月28日至29日,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,市政府两名副市长及政府工作部门5名正职,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检察院的两名副职,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自己的履职情况。市人大常委会各个调研组分别报告了对9位履职报告人的调研情况,既对他们给予了中肯的评价,也指出他们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,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接着,16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向履职报告人提出询问,履职报告人细心倾听、认真作答。
随后,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、基本满意、不满意3个等级进行测评。当场公布的计票结果显示:9位履职报告人均顺利通过测评,但都有基本满意票,少数人有不满意票。面对测评结果,这些“关键少数”均感受到了履职的责任和压力。他们表示,投票结果反映了自己的不足和群众的更高期望。要真正把人大监督当成支持,把批评意见视为鞭策和鼓励,把人大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、促进发展的推动力,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,找准定位、真抓实干、加压奋进。
据悉,市人大常委会将综合相关情况,对履职报告对象提出评议意见,交履职报告对象及其单位处理。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他们的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,并听取整改情况报告,确保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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